兼顾各方利益尊重市场规律——访朔州市市长冯改朵
朔州市坚持科学规划先行,兼顾各方利益,优先市场运作,全程阳光操作,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新年伊始,记者就此采访了朔州市市长冯改朵。
谈到朔州的做法时,冯改朵快人快语,朔州市坚持“企业对接、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各方满意”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诉求,优先由兼并主体和被兼并企业直接谈判协商具体事宜,尽量避免行政命令式的“拉郎配”,成熟一家,实施一家。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朔州市将135座地方煤矿重组整合为67座,有30家大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作为主体参与了兼并。目前,全市将形成国有大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各占半壁江山的办矿格局。国有煤矿37座,产能4580万吨/年,矿井数占全市的55.2%,产能占全市的52%;民营煤矿30座,产能4200万吨/年,矿井数占全市的44.8%,产能占全市的48%。事实上,兼并重组打破了所有制、地区和行业界限,将先进生产力和技术水平放在首位。
朔州以煤立市,还需要靠煤强市、富市。冯改朵说:“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首先,要保护好煤炭资源,绝不能为了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进行掠夺式开发。兼并重组就是要结束煤炭工业散、乱、差的低层次发展格局,形成大企业、大集团运作的煤炭规模经济效应,以机械化、安全化、清洁化的发展方式,为资源的合理开采,生态的有效保护,矿工的利益保障,开辟一条崭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煤矿兼并重组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冯改朵说,2009年11月份地方煤矿生产676万吨,比上年同月增加1.1倍。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善始善终地做好兼并重组工作。通过切实发挥“五人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保留矿井的机械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10年67座矿井全部建成机械化矿井。
本报记者安玉
强势推进重组持续抓好安全——访忻州市市长李平社
2009年,忻州市科学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整合,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月5日,忻州市市长李平社就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在这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忻州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平社:在兼并重组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一个统筹”“两个原则”“三个结合”。“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整合主体与被整合企业及当地群众的各种利益关系,努力做到兼并主体满意,被兼并企业满意,当地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两个原则”就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合法有序推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在矿井安排、资产评估等主要环节上实行阳光作业。“三个结合”就是政府主导与企业协商相结合;引进大集团与组建地方集团相结合;安全监管与复工复产相结合。
记者:通过兼并重组,忻州市的矿井数量、单井规模有什么新的变化?
李平社:全市矿井数量由原来的175座压减为68座,单井平均规模由原来的30万吨/年以下提升到了100万吨/年以上。截至2009年底,全市保留的68座矿井中,协议签订率、主体接管到位率、“六长”到位率和换证资料上报率均达到了90%以上。
记者:下一步,忻州市将如何继续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平社:新的一年,我们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兼并重组和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五个确保:一是解决好遗留问题,善始善终,确保春节前圆满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第一阶段工作。二是来一个“回头看”,认真回顾检查一下兼并重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做得更实。三是对列入关闭的煤矿要关死关实,确保关闭到位。四是对复工复产矿井,要严把标准关、程序关、验收关,确保安全建设,顺利投产。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稳定,为实现“三个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