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神华万州电厂新建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三)采购
所属地区:重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神华万州电厂新建工程第六批辅机(三)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重庆神华万州电厂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预留再扩建2×1050MW机组条件。
招标范围:
第一包电厂信息系统(MIS部分):电厂信息系统(MIS部分)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
第二包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虚拟化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北距新田镇约2.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满足《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号)、业绩明、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及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标书款不接受电汇。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9: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